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能源与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一、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司风琪
副组长:张会岩
成员:蔡亮、肖睿、沈炯、朱光灿、李舒宏、梁财、许传龙、邓艾东、刘倩、苏志刚、殷勇高、余冉、黄亚继、杜垲、杨建刚、钱华、王军
秘书:沈子婧、陆剑敏、张波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名额分配
2019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37人,其中一等奖名额4人、二等奖名额11人、三等奖名额22人。
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1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人、二等奖名额5人、三等奖名额14人。
2019级硕士研究生257人(含东大-蒙纳士动力工程39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6人、二等奖名额128人、三等奖名额51人,四等奖名额52人。
2018级硕士研究生236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4人、二等奖名额70人、三等奖名额71人,四等奖名额71人。
2017级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7年、2018年、2019年秋季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或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
参见附件二: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于2019年10月22日(周二)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各班班长,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所有科研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2)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初评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公示期满后,各评审委员会于11月11日——11月15日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下载并打印《2017级硕士研究生第3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7级博士研究生第3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8级硕士研究生第2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8级博士研究生第2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9级硕士研究生第1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9级博士研究生第1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需加盖公章)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4)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注: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一: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 | 导师姓名 | |
学号 | | 联系电话 | |
学生年级 | □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 ||
入学方式 | □ 非定向□ 其他 | ||
申请理由:(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方面)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如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请本人抄写一遍)
学生签字: 20年月日 | |||
导师审核与推荐意见: 导师签名: 20年月日 | |||
院系评审意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该生第一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为: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院(系、所)负责人签字:院(系、所)盖章
200年20年月日20年月日 |
备注:1、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可附页。3、此表由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附件二:
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类 别 | 科研成果 | 课程规格化成绩(总分) | 现实表现 (总分) | |||||||||||||||||||||
刊物论文 (分/篇) | 会议论文(必须参会) (分/篇) | 专利 (分/篇) | 承担项目 | 竞赛奖 (分/项) | ||||||||||||||||||||
SCI源刊 | EI源刊 | 核心期刊 | 国(境)外会议 | 国内会议 | 国家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 | 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 东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基金 | 特 等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文体竞赛 | 社团工作 | 日常表现 | ||||||||||
SCI 收录 |
SCI 暂未收录 | EI 收录 | EI暂未收录 | | 口头报告 | 墙报 | 国际 | 国内 | 已授权 | 未授权(获申请号) | 4 | 2 | | | | | 0-15 | 4 | 4 | 2 | ||||
口头报告
| 墙报
| 口头报告
| 墙报
| |||||||||||||||||||||
第一 作者 | 10 | 8 | 4 | 3 | 3/1 | 4 | 3 | 3 | 2 | 2 | 1 | 5 | 1.5 | 直荐 | 8 | 4 | 2 | |||||||
第二 作者 | 4 | 3 | 1 | 0.5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75 | 12 | 8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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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论文的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必须为东南大学,只考虑现学历阶段的成果,且不得重复使用。国际会议被SCI收录的,视为SCI收录国际刊物论文。ipc国际专利得分乘以系数3。
2)核心期刊、规格化成绩项得分只针对硕士生。核心期刊:一级学会刊物3分,其他的1分,非核心刊物0.5分。学位课规格化成绩:第一名15分,最后一名0分,按规格化成绩换算
3)学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在刊物论文、会议论文和专利三个栏目中,分别最多只能计算1次;共同一作均分论文分值,每人最多只能计1次。
4)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的直接推荐;发表影响因子>=10的国际刊物论文得分乘以系数3,影响因子>=6的得分乘以系数2,影响因子>=4的得分乘以系数1.5,影响因子>=2的得分乘以系数1.25,论文必须被SCI收录后才考虑影响因子。
5)竞赛奖分为三类,表中为一类竞赛分值(挑战杯、节能减排竞赛、创新创业),排名在第2及以后的,均视为第2获奖人,均分表中竞赛分值:特等12分,一等8分,二等4分,三等2分;二类为本专业全国性竞赛(全国研究生数模竞赛、中电联、中国制冷学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分值为表中分值的0.4倍;三类为省级竞赛,分值为表中分值的0.2倍。
6)现实表现中,文体竞赛满分4分(省级以上冠军2分、其它名次1分;校级冠军可得0.5分、其它名次0.25分);社团工作考评优秀4分(经考核合格后,研会主席可得3分,班长、党支书2分,副主席和部长1.5分,委员0.5分,根据工作实绩可以适当加减分);日常表现分为宿舍卫生和平时活动,宿舍卫生成绩>=90分的,加0.5分;根据参加平时活动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参加的加0.5分,表现积极并在活动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可加0.5-1.5分。
7)科研成果获奖(自然/发明/科技进步奖)方面,国家一等奖主要获奖人、国家二等奖前五获奖人、省部级一等奖前三获奖人,直接推荐;国家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其他主要获奖人加20分;省部级二等奖其他获奖人加10分。所有成果必须以东南大学作为完成单位。
8)上述量化打分细则未考虑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