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十四届东南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4月28日,在能源与环境学院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察。6月2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在四排牌楼校区致知堂召开。大会前,在动力楼420会议室召开了巡察反馈沟通会,东南大学副校长黄大卫,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李冬梅,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潘勇涛,第一巡察组组长刘静、副组长张璐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沟通会结束后,巡察组其他成员、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原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支部书记、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教代会主任、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民主党派代表、党务秘书、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教师代表、离退休教职员工代表、学生代表一同参加了巡察反馈大会,会议由肖睿院长主持。
巡察组组长刘静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宣读了巡察反馈意见,对学院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做了基本评价,反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并对学院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强化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不断完善院系治理结构,开创学院发展新的局面,助推“双一流”建设。
黄大卫校长在反馈大会上指出,巡察反馈意见代表了学校党委的意见和要求,是被巡察学院党委开展整改的重要依据。他提出三点整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为推动学院的改革、促进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学院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巡察整改清单、上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成效;三是切实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