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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时间:2023-10-10浏览:603

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三)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4


四、日程安排

(一)10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群附件)送至学院1221办公室徐文川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综合成绩=材料分*50%+答辩分*50%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与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83793453    邮箱:guxj@seu.edu.cn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