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
培养应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胜任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领导意识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标准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定位于培养未来优秀设计型、研究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主要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与开发,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
1.具有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开发和设计所需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以及人文科学知识;
3.掌握扎实的工程原理、工程技术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地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4.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能力,以及工程项目集成的基本能力;
5.具有工程技术创新和开发的基本能力和处理工程与社会和自然和谐的基本能力;
6.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7.⑿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8.具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教学鼓励在现场或基地完成。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技术类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16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2学分。
1.课程类型及学分要求
a. 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外语等):不少于7学分;
b. 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课程:不少于19学分;
c. 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各1学分。
2.课程内容与教学模式
a.企业工程师参与讲授课程(或课程的部分章节)或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应不少于4学分或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实践2小时折算1学时);
b. 设置实践教学系列课程。各专业领域须构建基于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企业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不少于5学分。其中项目课程不少于2门,每门不超过2学分,企业实践类课程每门一般为1学分。实践教学系列课程学分纳入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课程总学分要求;
c.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合理设置法律、经济、知识产权、企业综合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类等课程。
3.努力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保持选修课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五、培养要求
1.培养计划
应根据本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于入学后两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开题报告
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实际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研究生在选题、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组织5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其中至少有一名是企业导师。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3.中期考核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三年制研究生顺延半年)。中期考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及创新研究潜力等。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决定其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分流、淘汰。具体按《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执行。
4.实践教学
在学期间,累计参加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实践教学包括实践类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面向行业领域进行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企业实践类课程、学位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研究是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论文形式由相关院(系、所)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字数,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的特点和选题要求确定,除少数专业外,一般不能少于2万字。论文写作标准和规范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6.成果要求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成果考核要求根据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
六、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符合《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者,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有关提前答辩和延期答辩的规定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