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生申请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5 浏览次数: 238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见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开始2013年度博士生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和资助内容
      博士生应到国际一流大学或一流导师处从事与博士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6个月。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交流期间的基础医疗保险费及部分生活费(RMB3000/月),但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博士生在外交流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时为我校注册在籍的2、3年级博士生(直博生2、3、4年级)。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有托福90分、雅思6.5分、WSK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培训合格成绩。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即日起填写《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所在院系负责初审,初审内容包括:交流院校/课题组的背景资料、研究课题情况、交流期限、外方邀请函等。院系根据交流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在网上对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4、批准派出的博士生须与东南大学签订协议,遵守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5、派出的博士生在交流项目结束后须提交有关的书面和电子文档,包括:在外期间交流总结报告、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等)、回国后学术报告PPT文档、机票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对资助费用给予实报实销并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联系人:王悦  电话:83795781   电子邮箱:101010799@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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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请参阅研究生院公告seugs.seu.edu.cn/s/97/t/1707/46/61/info83553.htm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