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19 浏览次数: 424

 

转发研究生院通知

各院(系、所):
2014年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严格按要求完成本次目录修订工作。
此次招生目录修订是在2013年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进行的,各院(系、所)可直接从“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4.150/zsgl/)中获取本单位2013年招生目录信息。
 
第一部分   硕士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招生专业
原则上,我校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应按一级学科招生,其他学科可按二级学科招生。新增学科须有培养方案方可招生。
附:有硕士学位授权但未按一级学科招生的: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02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04教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05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07理学
生物学
08工学
机械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水利工程
10医学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2管理学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2.研究方向
每个招生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由各院(系、所)自主确定,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每个研究方向的文字描述一般不超过10个字。如按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应采用二级学科名称。
 
二、考试科目
1.统考科目
 院(系、所)应严格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要求使用统考科目(详见附件)。如无特殊需要,应尽量避免选用小语种。
2.初试自命题科目
     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综合课,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
    注意:为确保试卷安全、命题质量和可比性,各院(系、所)应认真审视本单位原有自命题科目,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特别对于历年选考人数偏少的科目应尽可能删减或合并。交叉学科可以适当选用所跨学科的初试科目。
3.复试自命题科目
     为专业(方向)课,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设置。
 注意:各院(系、所)应尽可能控制复试科目数量;如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其他院系的复试科目。
4.如有新增自命题科目,须由院(系、所)提交书面申请给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制科目代码。
 
三、参考资料
硕士生招生目录中,所有自命题科目的命题院系需及时更新参考书目,须选用近年来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避免雷同)、考生容易获取的教材或参考书。
 
四、招生计划
    学校核定各院(系、所)招生计划的主要依据为: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科研实力和培养质量,各院(系、所)应慎重编制本单位招生计划数,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中校内外推免生和统考生的比例(接收推免生比例较大的招生专业可在招生目录备注栏内加以注明);同时应对本单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生数做出合理规定。
 
五、导师资格
由于初试时只须选择专业和研究方向,复试时才选择导师,因此网上公布2014年硕士生招生目录时暂不公布导师信息;明年3月复试前,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所)对硕导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经确认后的导师才能在相关专业招收硕士生。
 
 
第二部分 博士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招生专业
原则上,我校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应按一级学科招生,其他学科可按二级学科招生。新增学科须有培养方案方可招生。
附:有博士学位授权但未按一级学科招生的: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01哲学
哲学
02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08工学
机械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10医学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研究方向
每个招生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由各院(系、所)自主确定,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研究方向的设置必须严格控制数量,每个研究方向的文字描述一般不超过10个字。
 
二、考试科目
 1.公共外语
    除有特别需要小语种考生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准。
2.专业基础课
 按一级学科设置(可以为几门课程的综合),内容为本一级学科硕士生学位课程。
3.专业课
 按二级学科(方向)设置。
 注意:为确保试卷安全、命题质量和可比性,各院(系、所)应认真审视本单位原有自命题科目设置,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尽可能控制科目数量。
 4. 交叉学科可以适当选用所跨学科的科目。
 
三、参考资料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如确有必要,可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简要说明。
 
四、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我校可招生的博导数(以招生目录为准),以及实际报考生源情况等核定各院(系、所)招生计划数。
1. 通过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均占导师当年度招生名额。
2. 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一般为一名。
3. 对于以下情况可适当增加招生名额,但最多不超过两名。
     1)院士、千人、长江、杰青
     2)当年度全国优博(含提名)指导教师
     3)累计每派出两名在读博士生公派联培的博导
     4)现主持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导
     5)现指导博士生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博导
4. 如确有特殊原因要超过两名,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 第一次招生的博导最多招收一名非委培生。
6. 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一年最多招收一名非委培生。
 
五、导师资格
符合以下要求并拟在2014年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2014年度东南大学导师招收博士生申请表》(见附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只有审批通过的博导才能列入2014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1.基本要求:具有博导资格,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目前在读博士生人数适中(一般不超过10名)。
2.科研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现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项目或其他有重要意义的项目。
3. 经费要求:现有较充足的用于培养博士生的经费,能按学校要求提供助研金。
4. 成果要求:近年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 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还必须有明确的校内联系人及协助指导人,确保履行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职责。
6经学科办审核批准,允许部分博导因学科发展或科研工作需要跨学科(最多跨两个学科)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硕导不允许跨学科招生(专业学位除外)。
   7. 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导师暂停2014年招生。
 
请各院(系、所)根据上述要求修订2014年研究生招生目录,626日前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修订工作,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给研招办审核备案:
1)招生目录的打印件(须经院系负责人签章),包括:
2)                    2014年度东南大学导师招收博士生申请表》
 
 
 
附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三: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