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六条(大学生手册第2页)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送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查;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批准,审批材料留院(系)存查。
请假一天以内,请下载《能源与环境学院请假条模板(一天以内)》,当面交给辅导员,第一联留院系备查,第二联交给任课老师。
请假超过一天的,请下载《能源与环境学院请假条模板(超过一天)》,当面交给辅导员,后交院系分管领导审批。
能源与环境学院请假条模板(一天以内).doc
能源与环境学院请假条模板(超过一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