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28 浏览次数: 165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定于2013年11月18日、19日进行2014届毕业研究生(注意通知2012级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请各院系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
1118(周一)上午9001200 建筑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四牌楼校区)、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四牌楼校区)、高等教育研究所、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建筑研究所。
1118(周一)下午13001700土木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IC学院、学习科学中心、体育系。
1119(周二)9301530九龙湖校区各院系。
 
二、拍摄地点:
四牌楼校区(11月18日):群贤楼一楼大厅
九龙湖校区(11月19日):纪忠楼Y104室
请各位研究生自己掌握好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日、19日到相应的校区进行图像采集。
 
三、办理流程:
      1、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照相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元。各院研究生辅导员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费用的收取工作。各位毕业研究生请到本院系指定人员处登记并缴费,费用收齐后统一打入指定人员的校园一卡通中。指定人员须认真核实每位提交照相费用的学生,将已交费学生名单上报给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2、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仔细核实已交费照相研究生名单,签字盖章确认。于11月6日至13日由院系指定人员持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一份,电子版请从OA系统发送给季俊烽)和校园一卡通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刷卡,并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照相袋遗失不补
3、各院系缴费后,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后,分发给相应的研究生,研究生认真填写相袋背面的院系、专业、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现场拍照时将照相袋交给摄像师。
 
四、注意事项:
1拍摄当天,研究生凭缴费成功后领取的照相袋浅色无条纹服装(不能穿蓝色、红色等深色衣服),建议男生穿白衬衫,女生白衬衫或者白色毛衣进行拍照。,穿着
2除出国在外的研究生,其余2014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
3已参加过学校组织图像采集或自行去新视野图像社采集过图像的研究生不用参加本次采集。
420131231前毕业的研究生不用参加此次图像采集,请在答辩前至南京新视野图片社拍摄进行图片采集(玄武区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七楼,电话:025-84506946),并将4张纸质照片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5室)。
5无锡分校、苏州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的研究生,由院系组织图像采集,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图片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办。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