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将结合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高校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各高校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要求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所在院系。(填表说明见附件2)
3、院系、学校分别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其中一份返还学生本人。各高校汇总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四、有关事项
各高校推荐人员进入北京市基层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北京市选调生选拔。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专此函达。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