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19]83号),现就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7个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10个产业领域。
二、选拔类别
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
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A、B、C三个层次类别。
(二)创新人才团队
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选拔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规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项目,应与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已入选过一次“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程序再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分类条件
1.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四、项目资助
A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B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C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4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纳入优先资助范围:
(1)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含青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
(2)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3)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
(4)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人才。
(5)企业申报的项目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
申报人通过“六大人才高峰”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0.110.123:5501/ldrc#/6)完成网上申报,未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不予参评。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pdf、jpg或png格式)。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报送。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纸质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请以院系为单位于5月5日前上报以下材料统一提交至人才科(五四楼215):
(一)汇总表(附件3)一份,盖院系公章;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由于名额有限,各院系在申报时要注意行业的分布,每个行业限报1人,不同行业同一主管部门的请排序;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2个。
(二)《“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表中“单位信息”填写:单位名称-东南大学,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广军,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申报工作联系人-廖南楠,联系电话025-83793301,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66006770Q,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否)
(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个人填写)(项目申报单位-东南大学,申报依据-苏人社发〔2019〕8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6770Q)
(四)附件(合并装订成册):
1.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或人才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支持措施,盖院系公章;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参与过的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院系审核后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曾受到过“六大人才高峰”计划资助的,需提供原资助项目的结项及成果材料;
6.项目申报人或团队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为申报单位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封面(系统中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所需表格等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南楠
联系电话:83793301 52090251
E-mail:liaonannan@seu.edu.cn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doc.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doc.doc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doc
人才科
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