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研发中心
2011年第四季度联络会议纪要
东大-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研发中心(下面简称“研发中心”)于2011年12月24日在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四季度联络会,参会人员有金保�N、崔捷、仲兆平、陈飞、戴洪军、陈杰、黄亚继。会议总结了第四季度工作,并经讨论,形成如下共识:
(1)针对个别项目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影响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周期,研发中心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运行机制,拟在签订项目任务书时规定:①经费分期支付比例改为3:3:4;②中期评审日期每逾期1个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以下同),中期费用少拨付总经费的10%,延期至结题考虑;③结题评审日期每逾期1个月减少拨付总经费的5%(前3个月),以后每逾期1个月减少拨付总经费的10%,所减少拨付的经费逾期不补;④项目如逾期超过6个月或故意项目不结题,将提交研发中心管委会讨论解决,根据实际情况追缴部分或全部已拨款的经费;⑤由于项目本身不确定性,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需向研发中心提交延期申请,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可酌情减少扣款份额,但每逾期1个月少拨付金额不得低于总经费的2%。以上规定提交研发中心第九次管委会审核。
(2)2011年11月份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的财务和监审部对研发中心进行了专项审计,建议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每次审计完,向研发中心提交一份审计报告,以供研发中心存档和向研发中心管委会汇报之用。
(3)为了提高研发中心工作实效,落实管委会和技术委员会的精神,研发中心应积极发动东大老师,与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共同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此项工作将列为2012年度的重要工作计划。
(4)完善了《江苏省电力设计院-东南大学关于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协议》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具体内容提交研发中心第九次管委会审核。
(5)催促“煤场新型、特种钢结构研究”科研项目尽快结题。
(6)计划于2012年2月上旬,召开研发中心管委会第九次会议,中心议题重点围绕江苏省电力设计院重大转型后,研发中心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以适应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快速发展的需求。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