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项目申请书
 
发布时间: 2010-07-21 浏览次数: 1214

    申报项目的人员,在项目需求信息发布后2周内,完成“项目申请书”的编制,经院(系)同意并盖章后交研发中心(纸质5份、电子文件1份)。

    项目申请提出后,经过初审其内容和深度达到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开展下步工作。

    注:1、争性项目为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的人员均可编制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研发中心;

        2、意向性项目或临时性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制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需加盖院(系)公章,并通过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签字确认,签章后的申请书提交研发中心。

    下载《项目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