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的人员,在项目需求信息发布后2周内,完成“项目申请书”的编制,经院(系)同意并盖章后交研发中心(纸质5份、电子文件1份)。
项目申请提出后,经过初审其内容和深度达到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开展下步工作。
注:1、争性项目为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的人员均可编制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研发中心;
2、意向性项目或临时性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制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需加盖院(系)公章,并通过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签字确认,签章后的申请书提交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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