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的整体质量,培育国家和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经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博士研究生在正式论文送审前进行预答辩,请各学科及各博士生导师遵照执行。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预答辩时间:预答辩在正式论文送审前1个月进行,也就是预答辩后1个月才能进行论文的正式送审。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主任委员是博士生导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至少有两名教授,至少有1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校外专家没有名额限制。
(3)实施时间: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预答辩后填写论文预答辩评审表,由学院存档。研究生院将根据能源与环境学院预答辩评审表的时间确定论文送审与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2011年6月16日
附件: 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