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13年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 勇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416

 

 

       经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以下简称:中欧能源学院或ICARE)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委员商议,拟从2013年起招收中欧能源学院中方合伙人大学——东南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相关专业学生参与欧方学位课程学习,以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中欧能源学院测试择优录取,合格学生学籍仍属于东南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

中欧能源学院双硕士项目欧方硕士学制为2年,围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五个技术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学院开设中方和欧方课程,其中欧方课程实行全程英语教学,学院部分课程将与东南大学与武汉理工大学中方学位课程实行学分互认。中欧能源学院实行中欧双导师制,除原所在大学提供中方导师以外,学生可申请学院欧方导师进行指导。欧方学位课程学习采用淘汰制。未达到课程学习要求的学生将返回来源大学继续学习,已修完并达到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互认。学生修满要求的全部学分并通过英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获得由法国巴黎高科颁发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专业欧洲硕士学位(法语: Mention “Sciences pour l’energie”, spécialité “Energies propres et renouvelables”)。

一、测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根据测试结果决定通过名单并公示。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测试工作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测试工作。
三、申请测试的基本要求:
已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或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录取的2013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
四、测试报到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提交测试申请材料截止时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楼205
1.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生测试申请表》 (附件一)中、英文一式两份(所在学校院系盖章生效);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或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录取的测试申请者一律不予录取。
4、凡要求所交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参加测试。测试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205刘洋邮编430074
五、测试流程、时间和地点安排
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1、学生参加测试的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2未尽事宜由中欧能源学院研究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办公室(西五楼205室)
咨询电话:027-87559713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