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统一拍摄数码相片的通知

发布者:能源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168

  各院系2015届毕业生:

根据上级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电子注册使用同一张数码相片,因此需要每位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拍照,否则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也会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请大家引起重视。

一、面向对象:

各院系2015届本科预计毕业生(四年制专业2011级在校在籍本科生,五年制专业2010级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拍照安排

   
九龙湖
四牌楼
丁家桥
拍照日期
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
拍照时间
8:00-17:00
8:00-12:00
8:00-12:00
拍照地点
教四104、教四204
教二109、教二209
前工院(北)
一楼展厅
综合楼104

 

三、拍照要求:

1.请着白色上衣,并注意仪表整洁。

2.拍照时需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一卡通(或学生证)并进行登记,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如没有身份证应尽快解决(如无身份证的,户口在校内的同学可到保卫处查身份证号码,户口在校外的同学请到户籍所在地查身份证号码)。

3.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拍照时需交纳拍照费每位同学十二元(在一卡通扣费)

因费用上报省教育厅将无法退费。务必请同学们按规定时间拍照,未按时拍照学生请在8月1日-12月20日(周一至周五),到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照相。过时将重新交费拍照,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己负责。
   
教务处学籍科

2014年3月24日   

毕业生图像采集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