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发布者:陆剑敏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次数:4601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9日~10月9日,三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动力楼333,83795445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试行)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71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能源与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一、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司风琪

副组长:黄亚继

成员:朱小良、肖 睿、沈炯、傅行军、朱光灿、李舒宏、沈来宏、陈振乾、周克毅、吕剑虹、仲兆平、杜垲、吕锡武、杨建刚、钱华、梁财、许传龙、张会岩

秘书:陆剑敏、张波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名额分配

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8人,其中一等奖名额3人、二等奖名额8人、三等奖名额17人。

2015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2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人、二等奖名额7人、三等奖名额13人。

2017级硕士研究生244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4人、二等奖名额122人、三等奖名额49人,四等奖名额49人。

2016级硕士研究生226人,其中一等奖名额23人、二等奖名额68人、三等奖名额67人,四等奖名额68人。

2015级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5年、2016年、2017年秋季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或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

参见附件二: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于20171012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所有科研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930日。

2)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初评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公示期满后,各评审委员会于1026日——1028日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下载并打印《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3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5级博士研究生第3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2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6级博士研究生第2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7级硕士研究生第1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2017级博士研究生第1学年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需加盖公章)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4)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注: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70928


  

附件一: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学生年级

□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入学方式

□ 非定向□ 其他

申请理由:(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方面)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如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请本人抄写一遍)

  

  

学生签字:

20年月日

导师审核与推荐意见:

导师签名:

20年月日

  

院系评审意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该生第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为: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院(系、所)负责人签字:院(系、所)盖章

  

2002020

备注:1、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可附页。3、此表由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附件二:

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科研成果

课程规格化成绩(总分)

现实表现

(总分)

刊物论文

(分/篇)

会议论文

(分/篇)

专利

(分/篇)

承担项目

学科竞赛奖

(分/项)

SCI源刊

EI源刊

核心期刊

国际会议

国内会议

国家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

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东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基金

文体竞赛

社团工作

日常表现

SCI

收录

SCI

暂未但EI已收

SCI

暂未收录

EI

收录

EI暂未收录

  

ISTPEI收录

ISTP/EI未收

EI

收录

EI

未收

已授权

未授权(获申请号)

4

2

  

  

  

  

博士

4-0

  

硕士

10-0

2

2

1

第一

作者

10

7

5

4

2

3/1

4

2

2

0.25

5

1.5

直荐

8

4

2

第二

作者

4

3

2

1

0.5

0

2

1

1

0

2

0.75

8

4

2

1

  

  

说明:

1)论文的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必须为东南大学,只考虑现学历阶段的成果,且不得重复使用。国际会议被SCI收录的,视为SCI收录国际刊物论文。ipc国际专利得分乘以系数3

2)核心期刊、规格化成绩项得分只针对硕士生。核心期刊:一级学会刊物3分,其他的1分,非核心刊物0.5分。学位课规格化成绩:第一名4分,最后一名0分,按规格化成绩换算

3)学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在刊物论文、会议论文和专利三个栏目中,分别最多只能计算1次。

4)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的直接推荐;发表影响因子>=10的国际刊物论文得分乘以系数3,影响因子>=6的得分乘以系数2,影响因子>=4的得分乘以系数1.5,影响因子>=2的得分乘以系数1.25,论文必须被SCI收录后才考虑影响因子。

5)学科竞赛指教指委牵头的分值计算,排名在第2及以后的,均视为第2获奖人。其他竞赛分值:特等4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6)现实表现中,文体竞赛满分2分(省级冠军2分、其它名次1分;校级冠军可得0.5分、其它名次0.25分);社团工作考评合格满分2分(研会主席可得2分,班长、书记1.5分,副主席和部长1分,委员0.5分);日常表现分为宿舍卫生和平时活动,宿舍卫生成绩>=90分的,加0.5分;平时活动按要求参加的,加0.5分。其他如创业大赛,全国、省部级征文竞赛等提交申请,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

7)科研成果获奖(自然/发明/科技进步奖)方面,国家一等奖主要获奖人、国家二等奖前五获奖人、省部级一等奖前三获奖人,直接推荐;国家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其他主要获奖人加20分;省部级二等奖其他获奖人加10分。所有成果必须以东南大学作为完成单位。

8)上述量化打分细则未考虑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定。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2017.09.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