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

发布者:顾晓洁发布时间:2020-04-16浏览次数:1259

东南大学第十四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

能源与环境学院工作动员会顺利召开

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东南大学第十四届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能源与环境学院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并进驻能源与环境学院开展巡察。巡察工作动员会开始前,东南大学副校长黄大卫,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李冬梅同志,党委组织部施春陵同志,第一巡察组组长刘静,副组长张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动力楼420会议室召开巡察工作情况沟通会,会上,李冬梅同志介绍了巡察组成员,传达了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刘静同志简要通报本轮巡察工作的任务,黄大卫副校长对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蔡亮书记代表学院领导班子对迎接巡察工作做了表态。





   情况沟通会结束后,巡察工作动员会在致知堂召开,巡察组其他成员、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支部书记、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教代会主任、团委书记、工会主席、民主党派代表、党务秘书、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教师党员、教师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一同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蔡亮主持。





 会上首先,巡察组组长刘静同志作巡察工作动员讲话,通报本轮巡察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刘静同志指出,首先大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其次要把巡察作为基层贯彻新时代建设的要求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纳入学院工作的总体布局;最后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完成校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打好坚实的政治基础。




    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黄大卫副校长发表讲话,提出三点具体要求:第一,坚决落实政治巡察根本要求,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要深刻学习和领会巡察工作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推动学院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二,充分信任支持巡察组工作。要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如实的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师生如实反映问题做出带头表率。第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希望学院党委配合巡察组,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依实依据依规巡察,圆满完成任务。









    院党委书记蔡亮同志代表学院作表态发言,提出学院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端正态度,全力配合和支持巡察工作;巡察驻点工作后并不是结束,更重要的是积极整改,党委要切实履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